📖產業資訊|增強冷鏈設備系統使用韌性:緊急發電設備與停電應變
本文內容改寫自本學會受農糧署委託,於2025年11月18日辦理之「農糧冷鏈設計與節能管理工作坊」由農業機械化研究發展中心李允中研究員分享「蔬果冷鏈系統規劃與營運現況改進」之相關內容。
本期分享聚焦於冷鏈系統的「營運韌性」議題,從緊急供電規劃與停電應變切入,說明法規型緊急電源多以照明與消防等安全需求為主,未必能支持冷藏庫製冷與作業所需用電,因此冷鏈場域需規劃獨立的緊急發電與備援供電機制,並建立停電、復電SOP與定期演練。透過將供電設計、設備操作與管理流程一併納入規劃,協助產地與相關單位把「不確定的停電風險」轉化為「可管理的營運風險」,讓冷鏈真正落實於日常運作之中。
在冷鏈系統中,「停電」並非單一設備故障,而是可能導致庫溫失控、產品品質劣化,甚至整批報廢的系統性風險。對農糧冷鏈而言,溫度控制一旦中斷,其影響不僅是能源問題,更涉及產品安全、履約責任與產業信譽。因此,冷藏庫於規劃階段,即應將緊急供電與停電應變納入整體營運設計,作為提升冷鏈系統韌性的核心要素。
法規型緊急電源的適用範圍與限制
臺灣現行緊急電源相關規範,主要依據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》及《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》辦理。其設計目的,在於建築物停電時仍能提供一定時間的電力,以支應緊急照明、消防設備等安全需求。相關規範亦明定緊急電源插座的設置高度、位置與容量,以及電源供應方式(如發電機或蓄電池)、配線原則與性能驗證要求,以確保緊急情況下的人員安全。
然而,上述法規所規劃的緊急電源,並未涵蓋工廠製程或冷藏庫製冷系統的營運用電需求。換言之,法規保障的是「人身安全」,而非「營運持續」。若僅依賴法規型緊急電源,停電期間仍無法維持冷藏庫溫控功能,因此冷鏈體系必須另行規劃具營運目的的獨立緊急供電系統。
此外,停電與復電過程本身亦存在作業風險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(以下簡稱職安署)指出,設備於突然停電或復電時,若未妥善檢查與管制,可能因殘留可燃氣體、有害氣體或設備異常運轉而引發事故。因此,冷藏庫停電管理除溫控考量外,亦須納入職場安全應變機制。
緊急電源容量的計算原則
緊急電源容量設計,依設備型態可分為「緊急發電機設備」與「蓄電池設備」兩類。
首先,緊急發電機容量計算原則上應涵蓋必要設備的總負載,並考量可能同時啟動之情境。若設備具備延遲啟動機制,或經評估不會同時運轉,則可排除瞬時最大負載,以避免容量過度放大與成本浪費。
其次,蓄電池設備則須依負載特性、放電時間、最低運轉電壓與最低環境溫度等條件進行設計,以確保極端情況下仍能穩定供電。此類設備通常用於支撐監控系統、通訊系統或控制系統,確保在主供電切換期間維持基本功能。
冷藏庫緊急發電機的規劃重點
對冷藏庫而言,緊急發電機的首要任務在於維持製冷系統的基本運轉。因此,規劃前必須完成完整的電力需求盤點,包括壓縮機、蒸發器風扇、冷凝器風扇、控制系統與必要照明等負載。
特別需注意壓縮機啟動時之突波功率需求,其瞬間負載通常為正常運轉功率之二至三倍。若未納入設計,發電機可能於啟動瞬間跳脫,反而增加停電風險。
在設備型號選擇上,可依場域條件選擇柴油、天然氣或丙烷發電機,並設置於通風良好、遠離建築出入口的位置,符合消防與安全規範。同時建議配置自動轉換開關(ATS),使停電發生時能自動切換至發電機供電,縮短人工反應時間。
就整體韌性設計而言,實務上更強調以「風險評估」為起點,建立備援供電組合(發電機、UPS、燃料儲備)、必要的系統冗餘設計,以及明確的停電與復電程序,並透過定期測試與演練確認設備可用性,以降低營運中斷與品質損失之風險。
啟動、操作與維護管理
發電機啟動前,應完成燃油、水箱水位、機油與電瓶電壓等項目檢查;啟動後確認指示燈與儀表運作正常,再逐步接入冷藏設備負載,避免一次性高負載造成設備跳脫。運轉期間需持續監控輸出電壓與頻率,確保供電品質穩定。
在日常維護方面,須定期檢查燃油品質、機油與冷卻液狀態,並進行啟動與負載測試,確保設備於關鍵時刻可立即投入使用。燃料存放亦應符合安全規範,並設置明顯警示標示,避免發電機於密閉空間運轉,以防止一氧化碳中毒。
停電當下的即時應變措施
停電發生時,冷藏庫應立即停止非必要作業並封閉庫門,減少冷氣外洩、延緩庫內溫度上升速度。隨即切換至備用電源系統,僅保留必要製冷與監控支路,其餘支路確實關閉。
同時通知管理與維修團隊,協調電力公司與技術人員進行搶修。溫度監控與警報系統須持續運作,並完整記錄停電時間與溫度變化,作為復電後品質評估依據。
復電階段應採「安全先行」原則。復電前須確認作業環境安全,特別是檢查是否有殘留可燃氣體或設備異常情況;電路檢修應採上鎖或標示措施並確實接地,避免突然送電造成危害。復電後應依程序逐步載入負載,避免瞬間需量過高或設備衝擊。
預期停電前的標準作業流程(SOP)
為降低停電衝擊,冷藏庫應於平時建立完整的停電前SOP,包括:
- 操作人員教育訓練與定期演練
- 備用電源可用性確認與燃料儲備檢查
- 庫存策略調整(移出耐溫產品、集中高敏感產品)
- 關閉不必要支路
- 提前將庫溫調降至安全下限以增加冷量儲備
- 確認溫度感測器與監控系統正常運作
- 當接獲停電預警時,應立即啟動通報機制,限制人員進出庫房,確保庫門密閉,將風險控制於最小範圍。
為使停電應變由現場經驗提升為制度化管理,可參考職安署《緊急應變措施技術指引》之架構,建立包含風險辨識、指揮分工、通報流程、演練制度與事後檢討修正機制之完整應變計畫,使冷鏈供電管理具備持續改善能力。
參考資料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。(2017)。緊急停電及後續復電作業 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。取自 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48417/48419/86505/
經濟部能源署。(2022)。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。取自 https://law.moj.gov.tw/
內政部消防署。(2024)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。取自 https://law.nfa.gov.tw/MOBILE/law.aspx?lsid=fl005059
The Cold Room Formula. (2023). Emergency preparedness for cold storage facilities: Ensuring minimal disruption. Retrieved from https://thecoldroomformula.com/emergency-preparedness-for-cold-storage-facilities-ensuring-minimal-disruptio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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